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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视察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10          点击量:49587         来源:区政协办公室         作者:区政协办公室

关于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视察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根据区政协常委会2015年工作安排,经区政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1230日上午,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在区政协主席刘修荣、副主席刘春吉的带领下,视察组先后视察了会仙镇和四塘镇城镇建设情况,并于实地视察后在坐会仙镇召开座谈会,听取临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部分委员针对如何进一步建设好我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基本情况

2015年,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和统一验收的“四统一”原则,重点打造十一个乡镇集中区。每个乡镇结合产业发展、风貌改造和休闲旅游,在全区主要江河流域、旅游通道、交通干线等区域,形成生态乡村建设、现代特色农业、休闲乡村旅游相结合的示范带,实现临桂生态乡村活动抓点、连线、建片、成面相结合的乡村生态景观。

到目前为止,已完成10个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建设,其余46个正在施工中。11个生态宜居示范村已完成规划设计招投标,在11月中旬已完成设计规划,征求村民意见,等区财政资金到位,立即组织实施。一半城镇绿化已经完成。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土地流转不畅造成用地难问题。在生态宜居示范村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绿化建设、健身场所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处理好势必会影响新农村建设。

(二)、部分生态宜居示范村的规划起点较低,有些地方从长远看没有考虑产业支撑问题。一些已建或在建的生态宜居示范村,仅仅是想着眼前怎样建好新房子,而没有从长远发展的眼光来考虑建设好整个生态宜居新农村,也没有选择确定适宜的产业来支撑生态宜居新农村的发展。

(三)、老百姓参与建设生态宜居新农村的积极性较低。生态宜居新农村建设除涵盖自然生态、基础设施、周边环境等硬件之外,还应包括邻里和谐、文化修养、待人接物等软件建设。而现实情况是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建设,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宣传引领工作做得不够,老百姓参与的积极性也较低。

(四)、部分自然村的村干部整体素质低下,不利于生态宜居新农村的建设工作。一些自然村的村干部不仅文化素质低,自身的素质修养也低,从新农村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考虑是非常不利的。

(五)、缺乏或根本没有与生态宜居新农村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无论是在建的或已建设好的生态宜居示范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跟不上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卫生状况不佳、建设无序等等。

(六)、资金投入力度还较低。从今年我区财政安排的生态宜居示范工程资金来看,晃眼一看似乎有蛮多,但均分到几百个村就显得杯水车薪了。

三、对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确实做好生态宜居示范村的土地流转工作,对暂时不用的空地或闲置地要搞好调整或置换。乡镇政府要协调国土、建设主管部门并组织乡镇国土所、建设站对生态宜居示范村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规划做好科学论证与布局。

(二)、主抓生态宜居示范村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与国土、建设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领导、生态宜居示范村的代表一道共同商量并绘制生态宜居示范村长远的、科学的建设和发展规划。

(三)、县、乡(镇)两级政府要有专人对生态宜居示范村硬件和软件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及指导,并拿出措施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工作的积极性。

(四)、切实提升自然村村干部的素质修养。乡镇政府要将此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议聘请一些专家或老师组成一个宣讲组,对自然村特别是生态宜居示范村的村干部进行宣讲,逐步提升村干部的素质修养。

(五)、及时制定行之有效且符合实际的生态宜居示范村管理制度。建设生态宜居示范村,不仅要抓“建”的工作,更要抓“管”的成效;既要边建边管,更要建后重管。

(六)、在区财政实力许可的情况下,建议2016年生态宜居示范工程的建设资金再翻一番。

          

 临桂区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

                               2016年1月6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桂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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