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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承和发展临桂地方传统工艺美术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7/08/17          点击量:84573         来源:民革临桂支部          作者:秦忠玉

地方传统工艺美术是记录当地历史发展过程的印记和佐证,是历史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地方传统工艺美术的管理和服务,使传统工艺美术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延续、对当地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对旅游业和社会经济发展都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临桂传统工艺美术发展现状

临桂传统工艺美术主要有根雕、石雕、玉雕、瑶绣、苗绣、桐山龙窑(碗窑)、六塘麻布、竹木雕、滕编、芒编等,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富有地方特色和民族性,凝聚着临桂人民长久以来传统的手工工艺和智慧。如清乾时期用于朝贡的六塘麻布,在改革开放初期作为民间重要的生活用品,现经改进以旅游产品的形式销往日本及东南亚国家;五通、宛田、黄沙一带少数民族地区源于清代的瑶绣、苗绣,其代表性的背带、衣帽、服饰等,长期以来作为农村地区人们的生活用品得以很好的传承和发展,现在以旅游产品的形式远销海内外;义江流域的桐山龙窑(碗窑)曾广泛流行于民间,为居家必备用品;六塘、南边山的竹椅、滕编、芒编、竹木椅等上世纪远销全国各地;近几十年发展迅速的根雕、石雕、玉雕等工艺美术品均广为流传。

从分布情况看,相当一部分传统工艺美术品源自于临桂各乡镇,但市场却多数集中在城市,如根雕、石雕,据初步了解仅从业人员就不下5000人,多集中在桂林市瓦窑一带,主要来自五通、两江、渡头、中庸几个乡镇;滕编芒编、苗绣、瑶绣等多分布在广大农村;近年来新兴的十字绣在城乡均有分布。四塘有名的排灯,虽从业人员少,但产品具有鲜明的代表性和地方特色。

从发展方式看,这些工艺美术多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传统工艺美术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工艺美术品,而其发展和传承直接受市场因素影响,有的甚至起决定性作用。一些市场价值比较明显的工艺美术品发展迅速,从业人员也多,经济效益好。一些有收藏价值及特色的工艺品也经久不衰,如近年来比较兴盛的民间十字绣工艺美术。而一些工艺美术品受市场影响较大,如桐山龙窑、六塘麻布等因人们的生活习惯改变而受冲击,现只能作为旅游产品及少量的生活用品形式存于世间。

二、临桂传统工艺美术面临的问题

(一)总体情况不明朗,缺乏系统的组织管理。目前看似有多个部门管理,但实则没有一个部门在进行系统管理。民政部门负责行业协会登记,工商部门管理市场交易,旅游部门只负责管理景区景点开展的业务;原县二轻手工联社设有管理和服务传统手工工艺的工作职责,但1997年机构改革后,至今未明确这一块工作职责;文新广体局于2012年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近几年在传统工艺美术方面将六塘麻布制作、排灯等成功申报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除此之外,对如何进行保护传承、服务扶持方面,并没有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更无人员和经费安排。因此,目前部门没有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传承和发展起到系统的组织管理和引导扶助职能,对临桂的传统工艺美术没有系统掌握。

(二)缺乏引导,传统工艺美术的艺术性和市场适应性矛盾突出。传统工艺美术基本上处于自我传承、自我发展、自生自灭的困境。一些精明的从业者会利用各种机会参加全国各地举办的美博会、美展,利用各类参评,获取荣誉,以提高其产品的价值,寻求生存发展空间,使其艺术品得以传承和发展,如从事根雕、石雕艺术的人员参加自治区、桂林市的各种展博会,获取大师荣誉,其产品价值和艺术性就得以大幅提高;而一些仅有艺术价值而市场需求有限的传统工艺美术则经营困难,加上市场经济冲击缺乏创新意识,面临失传和难以为继的状况,如六塘麻布、义江流域瑶绣苗绣、桐山龙窑等。因此,迫切需要政府加强引导扶持力度,明确管理部门,进行系统的管理服务和市场引导。

(三)缺乏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整个临桂目前没有一处用于传统工艺美术品创作和交易场所,政府也没有这方面的资金投入。传统工艺人员和作品均散布在桂林市各旅游场所各自寻找市场,较为集中在桂林市德天广场及瓦窑大村一带。过度市场化、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又制约了传统工艺美术品的艺术性创作和提升,对获得荣誉的专业人员作品创作未能提供必备的条件和鼓励。一些管理部门仅作兼职管理,没有从专业性、艺术性价值角度进行系统管理和扶持,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更谈不上从政策上予以支持和保护,如义江桐山龙窑产品为了生存及适应市场,已基本改变了其原有的传统特色;六塘麻布只在一些旅游景区作示范表演;六塘竹椅、滕椅产品经营困难。

三、传承和发展临桂传统工艺美术的建议

(一)明确管理和服务部门,正确引导和做好各种服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0号)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在政策、人才、资金、信贷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管全区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县以上二轻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协助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开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的具体工作”、“自治区二轻联社负责广西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为此,建议区政府指定区工信局作为临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传承发展的主管部门,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负责具体的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文新广体、民政、旅游、工商、国资、招商等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支持鼓励和扶助引导行业协会健康合作发展。

(二)全面调研,摸清情况。由区工信局牵头,组织二轻、文化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整个临桂的工艺美术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各传统工艺美术的历史发展过程、分布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艺术性及市场分布、经营管理模式等,整理出比较系统、全面的传统工艺美术相关资料,形成“临桂工艺美术大全”,对各种工艺美术进行必要的专业分类评估,明晰其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三)针对性地保护和扶持传统工艺美术,使其传承和健康发展。参考柳州、玉林、北海、钦州等地市先进经验,对市场需求量大、发展迅速的工艺美术,政府要创造条件予以支持,使其得以创新和提升,在城区周边或旅游线路附近划定区域作为其创作和经营基地;对非营利性的传统工艺美术,要加大投入予以保护和传承,特别对一些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濒临失传的工艺美术,要作为重点文化保护,对传承人、工匠及荣誉获得者加以扶持鼓励,如义江桐山龙窑、瑶绣苗绣、麻布制作等传承人,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四)技术提升和市场创新相结合。帮助和鼓励传统工艺美术依托旅游市场和各种展示平台“走出去”,加强各地协会间的交流和学习,加强对创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习,提升工艺美术品的价值和艺术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市级的各类作品参展和大师评定,对获奖人员和作品给予适当奖励。

(五)培养“工匠”。提倡“工匠精神”是传统工艺美术传承和保护的必备手段和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应加以正确引导,保护传承人,处理好传统工艺和市场、传承与“工匠”保护的关系,对一些从事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反映临桂历史文化的“工匠”、工艺美术传承人以政策上和经济上的扶持,确保祖宗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得以很好的保留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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