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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和减少我区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发布时间: 2015/06/29          点击量:7517         来源:临桂区政协办公室         作者:临桂区政协办公室

民盟临桂总支部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提高国人法治意识提出了新要求。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青少年法治理念教育,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长远方略。近年来,临桂政法、团委及教育等部门在提高法治观念,预防、制止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因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极为复杂,因此,目前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仍然令人担忧。

一、我区青少年(1425岁)违法犯罪情况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2012---2013年临桂青少年违法犯罪1395起,违法犯罪青少年共1243人,未满18岁的62人,占总数的4.99%,批捕判决的218人,未满18岁的56人。在已批捕的案件中,暴力犯罪16件,团伙犯罪28件,属农村青少年的195人,占89.45%,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210人,占96.33%

二、我区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趋势

(一)低龄化、团伙化。据调查统计,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在逐年增多。各类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与团伙有关的占80%左右。

(二)以获取不义之财为目的财产型犯罪为主。2012年至2013年,临桂法院审结的147件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盗窃和抢劫犯罪高居首位,占66.67%

(三)暴力色彩日趋严重。临桂法院2012年至2013年审结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抢劫犯罪占23.8%,伤害案件占17.9%,两种暴力犯罪占41.7%

(四)犯罪具有突发性和盲目性。18岁以下未成年案犯的身份上看,在校中小学生犯罪占25.65%,社会闲散人员占到74.4%。这些人大多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差,缺乏自控能力,实施犯罪常常表现出很大的盲目性。

三、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学校教育。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把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切实纳入法治轨道。学校教育要打破应试教育的窠臼,本着德智并重的原则,从幼儿园开始,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特点,在道德修养、能力水平、文化知识和健康体魄等方面设置相应的、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培养目标,让他们从小塑造健康人格。

(二)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各相关部门应联合开展活动,加强家庭伦理道德建设,开办多种形式的家长学校,纠正家庭教育中存在的溺爱、简单、粗暴等错误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树立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家长严于律已,身体力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对那些导致青少年犯罪负有责任的家长,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唤起整个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视。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充分发挥学校的重要作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各类关爱活动,丰富留守儿童课外生活。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各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重要内容,为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及监护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与服务,帮助和引导家长切实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各有关部门要联手行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学校正常秩序、侵害青少年学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学生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五)正确引导,加强自身免疫力。继续推行“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广泛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青少年逐步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探索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作用,举办自我保护培训班、训练营等加强对青少年的自护教育,增强青少年防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加大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支持,进一步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好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构体系。尝试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基金,以支持预防工作,并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七)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加快步伐,建立并利用好重点青少年群体管理台账和信息平台,把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纳入基层综治工作体系,定期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排查摸底,特别注重对流动青少年群体的排查监测,动态掌握该群体的基本情况,达到了解预防的目的。

(八)建立专业社工队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建议由政府出资招募社会工作者,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门从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让社会工作者走进社区(乡村),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动态,运用专业技能对其开展法律、心理、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辅导服务,同时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工作,帮助其解决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实现自我发展,尽力预防和减少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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