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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重保护传承和开发临桂传统文化(文物)、古村落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06/25          点击量:7918         来源:临桂区政协办公室         作者:临桂区政协办公室

临桂区政协中共界别  彭胜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提高城镇建设水平,“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这一精神对开展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和生态乡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区、市部署,我区提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一江三线十片百村屯”生态示范工程,率先实现“幸福临桂”目标。临桂如何在城镇化、新农村和生态乡村建设中打造独特的文化和地域特色,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课题。

一、基本情况

   (一)高标准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情况。我区15个高标准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新寨、马鞍、下峰山、瓮洲、埠塘、岚岩、东计岭、石板山、登云等示范点基本建成,因地制宜打造了桂北民居、徽派风格、瑶壮风情、现代简约等风格。今年,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将进一步抓好15个高标准新农村建设的收尾工作。城镇化建设“三个一批”工程正在实施,第一批六塘示范镇顺利通过验收并夺得全市第一,宛田、黄沙两个瑶乡完成特色风貌改造,第二批会仙、四塘、临桂镇、中庸4个示范乡镇建设启动,第三批五通、两江、茶洞、南边山也在抓紧实施。

   (二)生态乡村建设情况和古村落情况。2015年,我区将扎实推进“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大力发展“微田园”,呈现“村在景中、景在村中、村景交融”的景致。初步统计,11个乡镇上报的生态建设村屯数,除了黄沙为1个外,大多在913个之间,全区共102个村屯。在1450个自然村中,而古村落不到总数的1%。目前保护完整的古村落所剩不多,而这些古村落被列入“生态乡村建设”的比例占4%不到。

   (三)传统文化、文物情况。目前,我区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共187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59处,复查文物点128处);共有文物保护单位3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5个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经区政府批准有135项入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四塘豆腐乳制作工艺、六塘麻布制作工艺、四塘牌灯舞、两江板凳龙舞、临桂回族板鸭制作工艺、临桂(六塘)草龙舞、临桂彩调7项入选自治区级非遗名录;会仙贺郎歌、六塘斗鸡等16项列入市级非遗。

二、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和生态乡村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地方特色不明显。新农村建设把“整旧如初(旧)”,变成“整旧如新”,人造景观过多,出现了很多不土不洋花花绿绿的房子,缺少了“农”的特点,体现不出各地的传统风俗、历史原貌、地方特色和地域特征,古朴、古韵和“乡愁”的东西太。对乡村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力度也不够,临桂的人文历史元素很多,但在城乡建设中没有得到体现,地标建筑和反映地方文化内涵的城镇标识物很少、几乎没有。

(二)城镇化进程加快,传统村落遭到破坏。城镇化的快速崛起,对传统乡村的拆建,对古建筑、古民居的“改造”,造成了一些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古村落、古民居、古宗祠、古街道、古水井等遭到毁坏;一些乡村的传统风貌和乡土文化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消亡。

(三)忽视文化传承,传统文化遭受冲击。临桂文化悠久,民间文化非常活跃,传统文化资源极为丰富,民间工艺、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民间舞蹈、地方戏曲、神话传说、史诗民谣、传统建筑等数不胜数。这些草根文化都曾盛极一时,但在城乡建设和现代文化多元化的冲击下,这些民间文化处在失传边缘,而后续传承却“长路漫漫”。当前,新农村建设过于注重“城市元素”,而忽略了“传统内涵”,缺乏了“精神血脉”和“群体记忆”的延续基因。

    三、对策和建议

   (一)在整合资源和力量中打造品牌。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整合各方力量,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乡镇要建立领导机构,组织人员逐乡逐村深入摸底调查,对古民居、文物等进行调查搜集、测绘登录、摄影拍照,保护传统文化;了解当地村史、宗族迁徙状况以及民居历史等,建立资料档案库。在此基础上,结合“生态乡村建设”选定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具备农村传统文化特征的古民居、古村落、古街巷进行保护和维修。宣传、文化、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加强文化遗产法律、政策宣传和技术咨询服务;规划新农村时要保护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古遗址;土地建设部门要充分考虑“空心村”文化遗产的土地使用;旅游部门要培育和打造文化旅游品牌,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生态旅游,赋予传统乡村新活力。

(二)在新农村建设中走和谐发展之路。把新农村建设与地方特色资源的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结合起来,走保护传统村落、建设新农村和谐发展、良性循环之路。新农村建设要在保护村落格局、风貌不变的前提下,对古建筑、古民居进行抢救性修缮;其他建筑应按照保护规划,根据生活需要进行内部装修;注重传统村落的环境卫生整治,把电线、污水排放、自来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好;对民俗文化活动场所要保留或修缮,举办相关民俗文化活动(如民俗表演等),提高农民参与民俗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文化、建设、旅游等部门要做好古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结合的文章,对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古村落(如茶洞褚村、四塘横山村和田心村、会仙下庄村、南边山富汴村、五通周村等,制订保护和开发规划,搞好文化旅游项目包装,促进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和谐发展。

   (三)在城镇化建设中创建“乡村博物馆”。安排专项资金,结合生产用具、生产生活古物旧迹的展示,因地制宜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或乡村博物馆;收集和展览富有地域特色、风土人情、民俗风貌、群体记忆的文化遗产,展示村史、村情,打造提升村民幸福感和“记得住乡愁”的精神空间,丰富乡村文化活动和文化氛围。如黄沙瑶族乡设立“民族陈列馆”、修缮瑶族民居等,是很好的模式;六塘的观音山公园打造成文化主题公园,增强了居民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四)在“生态百村屯”建设中体现“村”韵。在生态乡村建设中,规划要充分体现出山区、丘陵、城郊、水乡的各自特点,尽显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对古建筑、古民居的维修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不随意拆除旧的建筑材料,不改变原有文物的真实性,不损毁、改建或拆除不可移动文物。在绿化、硬化、亮化、美化时,要尊重村庄形成与发展的自然规律,就地取势,借山用水。在绿化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同时加大对农村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如茶洞乡的“生态6+1构思就很好)。村庄绿化要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做到花香、果香同收获。

   (五)在文化传承中培养专业人才。将“非遗”项目保护作为乡镇文化站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并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和业务指导,加大传统文化的保护、挖掘和传承力度。同时,重视乡土专业人才、“非遗”后继人才的持续培养,鼓励非遗传承人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在新农村建设、“百村屯”建设中,政府要引导传统文化人才转变观念,融入市场经济,将传统文化(技术)优势转化为群众增收致富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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