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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临桂新区村庄拆迁安置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06/25          点击量:7651         来源:临桂区政协办公室         作者:临桂区政协办公室

临桂区政协城建经济界别   李永超

“拆迁难,难于上青天”,这是我区当前开展临桂新区村庄农房拆迁改造安置工作(以下简称“拆迁安置”)难度之大的形象描述,干部怕拆迁、群众骂拆迁的现象相当普遍,其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公信力、干部的形象、社会的和谐稳定,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为此城建经济界在区政协副主席以善梅、汪厚章的带领下,对临桂新区村庄农房拆迁改造安置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临桂新区拆迁安置的现状

临桂新区核心区涉及拆迁安置的村庄有胆陂、庄里、岩塘、翻山底、兰塘、洋田、小律、大律、岭上,共9个村庄、13个村小组,计1249户、5633人,目前9个村庄安置地选址已基本落实,以新区创业大厦为核心,其中3处安置在西、北面,2处在南面,1处在东面。安置地安置基本上分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统一建设公寓式安置房,即胆陂模式,此方式较为典型且群众易于接受,由村民和开发商共同开发,每户均有门面、有住房;第二种是村民自行出资建房模式。目前这些安置点总体推进较慢,大部分还处于拆迁阶段,有的还在观望等待,即使已动工的岭上、大律二组两个安置点,也只是处于基础施工阶段,项目进展不容乐观。

二、当前拆迁安置面临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有待完善。近年来临桂各项工作任务较重,拆迁安置工作队员又都不脱产,一些队员对拆迁安置工作重视还是不够,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执行政策存在一定偏差,村民宣传工作也不到位,致使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另外,当前临桂房地产业不景气,房地产开发商的大量涌入,与村庄安置合作的开发商获利空间受到挤压,影响拆迁安置工作的进度。

(二)相关政策尚未明确。目前新区尚未编制建筑风貌、业态等专项规划,在办理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落实安置用地等前期手续时经常在新区管委会和临桂有关部门间“倒球”,两地审批重复修改,办事效率不高;对拆迁安置项目,政府还没有制定相应的开发政策,如:土地出让金、水电及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村民办理产权等相关费用能不能优惠,村民和开发商在项目推进中心中无底。

()群众切身利益关注不够。村民拆迁住房都是重置评估,但他们普遍期望值过高,认为单价过低;不少村民有怕吃亏思想,认为临桂由县改区,政府挂牌后补偿标准会有较大提高,有等待观望思想;胆陂、翻山底、岩塘、大律等村庄部分村民有门面租金收入,认为拆迁后门面收入得不到补偿,政策不合理;大部分村民因征地遗留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而产生抵触情绪,部分村民甚至对政府不信任,不愿跟工作组接触等等。

(四)拆迁力度有待加强。大部分安置地块的水、电、道路、排水等设施尚未完善,而这些设施投入较大,影响了开发进度;有的村民在拆迁安置地块上抢建、抢种,以套取国家补偿费,在拆迁时以此为谈判砝码,如不兑现补偿,则不配合拆迁安置工作。特别是少数村组出现利益小团体,一旦达不到预期补偿目标,则明里暗里作对抗。因此,如再不加快拆迁安置,少数农民抢种、抢建等问题将愈发严重,拆迁安置难度会越来越大,政府的成本投入会越来越多,大部分群众的利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障,政府公信力将大打折扣。

三、建议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引导作用。一是健全组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单位包干制度,充实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的人员,制定完善《拆迁安置方案》、《考核办法》、《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定期召开各层面的工作例会,及时分析解决问题,定期开展督查通报。二是加强指导。安置地开发以市场运作为主,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充分发挥市场在筹集资金、配置资源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公开招投标从资金实力、技术力量、开发业绩和信誉度方面择优选定开发商,同时适度控制新的房地产商进入临桂市场,适当调节现有房地产开发速度,为安置点开发营造良好环境。三是加大宣传。拆迁安置工作组应适当增加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使队员熟悉吃透政策,采取集中一段时间大兵团作战的方式,进村入户宣传,增强政策透明度,做到人对人、面对面深入交流,反复工作,努力取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阳光操作,在媒体上公开已动工的安置点实施方案,公布施工进度,接收群众监督,使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让拆迁安置农户有盼头。

(二)精心策划,促进项目和谐发展。一是做细规划。由临桂新区管委牵头,完善新区的整体规划,对群众最关注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科学合理,在安置点确定改造方案前,先一步做到建筑风貌严格控制,预期业态超前引导。二是提高效率。新区管委及临桂发改、建设、土地、环保等部门开通办事程序绿色通道,落实责任,指定领导、科(股)室专门对接审批项目,简化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建设报批等审批流程,做到特事特办,限时办结。三是政策引导。制定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拆迁安置政策,明确安置地块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等政策措施,采取适当返还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等政策,实行“一村一策”、“一村一案”,确保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连续性,让村民和开发商在政策上都得实惠,真正实现“村民、开发商、政府”三赢。

(三)以人为本,切实保护群众利益。一是适度提高补偿标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拆迁安置政策,适度提高补偿标准,明确县改区后补偿标准调整解决办法,使住房和门面实现差异化补偿,让村民利益得到保护。同时要增强拆迁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全面推行“阳光拆迁”、“和谐拆迁”,努力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出现“先拆吃亏,后拆得利”的现象。二是妥善解决遗留问题。梳理征地遗留问题,列出清单,对一些合理合法的问题及时落实兑现,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村民说明原因,使拆迁安置工作得以顺利推进。三是制定激励政策。安置地选址要优先照顾村民利益,对工作开展快、成效明显的给予适当奖励。在安置费、低保等政策上要加大宣传,认真抓好落实。

(四)多措并举,改善拆迁安置环境。一是完善配套设施。要积极配合协调安置地“三通一平”施工,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用电、用水等困难,并逐步完善水、电、路、通信、燃气、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不断优化宜居宜商环境。二是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零容忍”。对新区内抢建、抢种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行为要做到“零容忍”,早发现早处理,坚决遏制在萌芽状态。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桂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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