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农历 甲辰(龙)年三月十八
导航菜单
登陆  注册
  委员风采 文章详情

保护传统村落 合理利用传统村落

发布时间: 2017/07/28          点击量:38288         来源:政协办         作者:政协办

——访政协委员  李明才


 

临桂区历史悠久,遍布着为数不少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这些传统村落不仅是临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历史文化传承的需要,也是激发人民群众热爱家乡的情感需要, 也是全面建设“美丽临桂”、“美丽乡村”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区政协委员、文联主席李明才认为,传统村落保护是一项庞大、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人才、资金、物质的投入和全社会的重视关注,尤其需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我区传统村落弥足珍贵,而当务之急是先保护,后利用。一是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将传统村落抢救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二是针对我区传统村落申报相对滞后的情况,强化申报保护。三是结合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农房改造、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农家乐休闲旅游等工作,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四是建立“临桂传统村落图片数据库”,将我区重要的传统村落用数字化手段保存、保护下来,并建立完善的信息档案和预警机制。

    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传统村落。一是要充分利用传统村落自身的历史文化积淀、发展空间、村庄布局、基础设施和自然风光,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布局、适度开发利用的思路,形成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二是积极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促进传统村落持续发展。

    此外,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还要深入调查,规划引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加强科学、专业化管理。(秦小珍)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桂区委员会
技术支持:桂林欣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桂ICP备 15003078号-1 桂公网安备 45031202000144号
广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