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区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
近年来,我区农村建设出现了新建住宅大部分集中在村庄外围、村内大量空闲老宅子或宅基地的内空外延用地状况,形成“空心村”现象(即闲置破旧房屋达本村农户30%以上的村)。“空心村”问题已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如何治理“空心村”已成为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区农村“空心村”的现状
据调查,目前全区农村新建或拆旧建新楼房49000多座,其中在村庄外围新建的高达88.2%,全区存在“空心村”现象的自然村有610多个,占全区自然村总数45%,闲置房屋达186万平方米,占地2700亩左右。全区除黄沙瑶族乡外,其他乡镇都不同程度存在“空心村”状况,给我区农村发展带来了诸多弊端。既严重浪费土地资源,又严重影响村容村貌。闲置的土地不能用,需建房的农户无地建房,村内公共设施建设难以推进。由于废弃房屋无人居住,有的已经倒塌,有的圈养禽畜,影响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还会使农民居住分散,部分无宅基地户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难予遏制,严重迟滞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二、存在农村“空心村”现象的原因
(一)农村建房有关政策长期滞后,无法满足现实发展需要。由于受到农村建设规划、保护耕地及自治区指标的严格控制,我区部分村庄建房用地实际需求的问题难以解决,有的村庄已多年没有审批,一些农户小孩已到婚龄却无房结婚,于是违规乱搭乱建,建设用地无序状况突出。同时,我区对农村拆旧建新的鼓励政策也显滞后,农村宅基地调整补偿经费缺乏,拆旧建新资金补偿力度不够,对延伸到村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跟不上。
(二)农村建设规划实施力度严重不够。原临桂县于2010年对全县绝大多数的自然村做了村庄建设规划。但不按规划实施的村庄高达70%。许多村庄由于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新增人口建房用地没有规划预留,集体经济组织无法规划用地进行调节和置换。同时,由于没有对随意建房的乱象实行严厉管制,造成当年花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编制的规划形同虚设。
(三)农村宅基地变相私有化问题突出。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时,许多村庄把农村的宅基地、村边荒地划分给各家各户,农民便认为是自己的私有地。这种变相私有化的现象,既违背了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又导致建新房不拆旧房,占新宅基地不退老宅基地,使不少宅基地闲置起来。
(四)农村建新房大多依照传统习俗。农村许多群众在建新房时没有顾及村容整洁的要求,而是存在着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只信风水先生、阴阳八卦,建房选址没有考虑新农村建设需要,没有拆旧建新,只从迷信角度异地另起,甚至不惜占用耕地,致使原有房屋或宅基地出现空闲。
(五)村内交通不便及举家外迁造成农村旧房空闲。大多数农村村内巷道狭窄,车辆无法通行,造成拆旧建新难度大。而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很多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举家搬迁到城镇生活,导致老宅失修甚至倒塌,也是形成“空心村”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解决农村“空心村”问题的建议
(一)深入宣传,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形成,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让农民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和土地法规,明确党和政府支持“三农”的政策导向,改变落后的传统观念,形成宅基地属集体所有、建房要按规划用地、建新宅必须交旧宅、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要服从村集体规划等共识,切实认识到改造“空心村”是一项惠民工程,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二)做好调查摸底,完善村庄规划。建立调研普查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对我区农村建房现状开展一次全面的摸底工作,及时深入农村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协商修定完善建设规划。规划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规划一经修定不得随意更改,定期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三)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必要的整治。我区农村100户以上的大村庄“空心村”问题比较突出。要解决大村庄“空心村”问题,首要的是解决村内交通不畅的瓶颈问题,这就涉及用地和土地调整问题。这项工作难度很大,需要财政补偿政策的支持。经测算需要调节1800亩土地,共需土地补助和拆除旧房补助1.8亿元,把拆旧的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用以调节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急需建房户用地,从而有效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现象。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扶助政策。我区农村“空心村”问题主要是村内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造成的。整治“空心村”需要制定改造扶助政策。由于改造需要资金数量很大,可制定一个6-8年的实施方案,每年投入3000万元,每个乡镇安排3-6个自然村,本着先易后难,先试点后铺开,多年实施,逐步解决。
(五)加强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空心村”改造。强化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的管理,对侵占公共用地乱搭乱建要及时强制拆除。乡镇政府、村建站、土地管理站、村委要相互配合做好农村建设用地的引导、指导等服务工作,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在政府给予一定支助的情况下,依靠社会资金,依靠群众集资出力,把闲置地开发为公共活动场或兴办实业,推进农村“空心村”改造和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