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临桂区政协提案交办会在区政府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郑建忠、区政协副主席刘春吉出席会议。各承办单位领导参加会议。刘春吉在会上就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了讲话。全文如下:
在2016年临桂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
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
桂林市临桂区政协副主席 刘春吉
(2016年5月4日)
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安排部署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办理建议、提案的高度重视,会议十分重要。在此,我代表区政协,向各位领导和各承办单位多年来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首先向大家通报一下政协临桂区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办理情况。去年是临桂撤县改区正式挂牌之年,共收到政协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和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提案172件,经审查立案的有150件,其中重点提案10件。不立案的22件提案已作为工作意见转有关部门参考。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相关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立案的150件提案于2015年11月20日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为100%,其中48件已得到办理落实,占总数的32%,正在解决和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提案60件,占总数的40%,由于受政策、权限或其它条件不具备等因素限制,目前无法办理落实的提案42件,占总数的28%,已向提案人作出答复说明,10件重点提案有6件得到较好的办理落实。2015年度的提案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发挥了政协提案对推动临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但也还存在着个别承办单位对委员提案重视不够、缺乏与提案者沟通、提案办理滞后的现象。
今年召开的临桂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75件,经审查立案的有58件。这些提案内容翔实,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体现了我区广大政协委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希望各承办单位一如继往的支持政协工作,把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更好,更加富有成效。为此,我向大家交流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办理好政协提案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政协提案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协助党委和政府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和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今年大会期间和会后,委员们踊跃提交提案,充分体现了委员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广大政协委员将党委和政府希望及时了解的信息、人民群众的呼声、解决矛盾的对策等通过提案的形式反映出来,这对拓宽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落实工作部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很多单位的负责同志对提案办理工作亲自部署和督促,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有效办理,有效地促进了本单位的工作落实。实践证明,加强领导是搞好提案办理工作的根本保证,领导重视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希望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不断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广纳良策,博采众长,更好地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从而不断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规范办理,进一步增强协商意识
政协提案的规范办理,就是要做到在调研环节上下功夫,在沟通环节上下功夫,在办理环节上下功夫,在答复环节上下功夫。实现政协提案办理的规范化,必须切实做到“四要”:
一要做好研究分析,分出轻重缓急。提案内容很丰富,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选出本单位的重点提案,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重点办理。要仔细阅读提案内容,注重回复的准确性;要避免答非所问,文不对题,敷衍塞责。
二要强化跟踪督办,促进提案落实。提案不能答复了事,关键还要考虑怎么落实,要有具体措施。不仅要对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而且要对带普遍性的,多年反复提出的问题进行跟踪办理,并及时向提案人反馈。
三要加强交流沟通,加强协商办理。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努力实现办、提双方的良性互动,做到办理每一件提案都能与提案人进行办前、办中的协商交流,了解提案的意图,提高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提案人的满意率。2015年度,许多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通过“面对面”交流、集中见面等方式,邀请提案人座谈或参与现场办理,实行“开门办案”,我认为这种做法很好,既听取了委员更多的意见建议,也向委员介绍本单位的工作,产生了互动共鸣的良好效果。
四要发扬合作精神,形成办理合力。提案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方协作,联合办理,这就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提案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之间要搞好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提案涉及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临桂区政协确定了4件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得到了区委书记何新明同志的充分肯定,并亲自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加以落实。这4件重点提案由政协主席、副主席亲自督办,各相关单位要特别重视,尽快拿出落实方案并及时反馈情况,全力推动提案落实,通过推动重点提案的办理,促进提案办理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增强实效意识
政协提案办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每年都有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要落实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提案办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责任到人。要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的建设,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不断对现有的工作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完善,使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督促检查等都有制度保障,真正做到提案办理级级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2016年继续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承办单位年终绩效考评范围。区政协提案委要加强与区委办、区政府办的联系和沟通。强化督办,讲求实效,及时宣传和通报办理情况,共同促进办理工作。
同志们,2016年是我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提案办理既是承办单位的政治任务,又是义不容辞的工作任务。我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区政府的交办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开拓创新,我们的提案办理工作一定能办出实效,一定能为临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幸福临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